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趙根雲 通訊員 馬莉)機動車未掛車牌行駛,一次扣12分。嫌疑人廖某龍在得知這一規定後,在寶安開始連續盜竊汽車車牌,他每作案一次,都會在被盜車輛上貼上字條留下電話:要想拿回車牌,抗癌食物排行就得在指定的銀行卡裡打上規定的錢款。近日,寶安警方在“春雷”行動中抓獲盜竊、敲詐勒索嫌疑人廖某龍。
   1月5日18時許,市民呂先生將自己的汽車停在寶安區48區的馬路邊,第二天早上7時去取車時發現車牌不見了,車牌旁貼了一張字條,留有電話號碼,於是呂先生太平洋房屋就按該號碼撥了過去。對方是一名男子,該男子給了呂先生一個銀行賬號,並要求呂先生往銀行卡裡打進200元,車牌才會還回來。於是,呂先生向指定的銀行卡裡打了200元,該男子在電話里告訴呂先生車牌在他停車旁邊的垃圾桶里,但呂先生並未找到,於是向翻身派出所報了警。
   辦案民警很快鎖定了一名嫌疑人,對其採取了布控措施。2月24日,有線索表明,嫌疑人已回到深圳,辦案民警立即趕到松崗象山大道某網吧,將正在上網的嫌疑人廖某龍抓獲。目前,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  (原標題:偷竊機記憶體動車牌 留下電話敲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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